公共資源交易在我國公共采購中占有重要地位。2021年,全國公共采購總額超45萬億元,在這樣的市場態勢要求下,盡快建立標準化信用評價體系,可謂是今年整個招投標行業各項措施的重點。
8月27日,《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用評價實施指南》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(以下簡稱標準)發布會在京舉行。當天下午,標準試點示范工作啟動會同期舉行。工作會議就標準未來試點工作的實施,下一步工作的規劃以及目前各相關單位取得的先進經驗進行了探討。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也成為了首批國家標準化應用試點單位。
進入首批十二個試點城市名單當中,合肥也自然摩拳擦掌,打算充分發揮標準化示范引領作用,按照標準要求開展主體信用評價,實現評價數據互聯共享,并將評價結果作為投標人合規審查、代理機構選擇、中標人推薦、評標專家考核重要依據,確保按照試點時間節點要求,高質量完成試點工作任務。
那么,本次“信用國標”將怎樣定級、如何評分?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?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!
01“信用國標”如何定級?
本標準主要規定了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用評價內容與指標項、評價方法與等級、評價流程、報告撰寫、評價信息管理以及結果披露等內容。
根據標準規定,我們可以看到,對于交易主體的信用評價采用近三年的數據,綜合加權法計分,滿分為100分。信用等級主要包括3A、2A、A和3B四級。
02“信用國標”如何計分?
而評分占比中,公共信用信息占60%,市場信用信息占40%。
公共信用信息,包括行政監管、司法監管、技術資質,以及輿情監督四個方面,主要就是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開的信息,是否有經營異常、動產抵押、股權出質、行政處罰,都會影響到公共信用信息的評分。
市場信用信息,則包括行業環境、財務能力、管理能力、供應能力及履約能力五個計分類。其中管理能力主要指主體企業相應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等;供應能力則主要指主體企業獲得的商業特許資質證明、合格率等;履約能力在市場信用信息里占比最高,達到30%,主要包括融資信用、三年內不良交易行為記錄等。
03“輿情監督”也納入評分
值得注意的是,“輿情監督”也納入了公共信用信息的評分中。這里的輿情監督包括正向的和負面的,如公益、捐助等主流媒體報道的正向輿情可以納入計分,而如拖欠工資、裁員、詐騙、債務違約、合同違約、虛假宣傳及消費者投訴等主流媒體報道的負面輿情,也同樣納入到扣分的分值中去。
新標準的實施將有效提升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標準化、電子化、智能化管理水平;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標準化、規范化、透明化管理;降低市場運行成本,改善交易環境。對保障公共資源交易公平、公開、公正,維護交易主體合法權益,構建誠實守信的交易市場環境等具有重要意義。